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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面一租几十年可以休矣

时间:2019-07-08 10:37:09来源:常德日报作者:罗远文

河(湖)长制和河湖“四乱”治理,国家如此重视,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,水质恶化、水环境恶化、水生态恶化已经非常严重,全面系统治理已刻不容缓。

踏访沅澧大地,分析探究河(湖)长制落实之难、河湖“四乱”治理之难的深层次原因,试图找出破题之道时,笔者发现了一个常常被人谈及又感觉“一拳打到棉花上”的事实:前任领导为了一时之需,把湖泊、水库、哑河、外洲甚至建筑物经营权一租30年、50年,甚至80年,有些“业主”拿到经营权后投肥养殖、拦网养殖、种树发财忙得不亦乐乎。现在国家出台政策,各级政府要突击治理,一下断了他们的财路,其反弹可想而知,虽然法律上“承包业主”不一定站得住脚,但他们往往抓住小把柄不放,同政府讨价还价。

这些“业主”深根当地,关系盘根错节,利益纠缠不清。就像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洞庭湖矮围,拆除起来牵一发而动全身,很多人受到牵连。

不吃子孙饭,不断子孙路。与当前我国实行的土地联产承包及流转机制不一样,我们对河(湖)等水面承租要有正确的认识,从现在开始,严加防范。

笔者建议,对影响河(湖)长制实施和导致河湖“四乱”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,彻底清理清查以往“一租了之”的有多少?同时研究收回的方法和路径,探索从法律角度开出治理“药方”,在此基础上,下达规范性文件,严令禁止各级领导今后随意“出租”,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